02/19週末神學沙龍:淺談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之生命倫理議題
2015年5月28日楊玉欣立委正式向立法院提出立法的相關文書,不到七個月,草案於該年12月18日完成立法。立法快速顯示社會某層面人士對於此法案的期待。《病主法》確立病人自主的優先,拓展病人行使特殊拒絕權的範圍。所謂特殊拒絕權指的是在特定條件下,即攸關生死的情況下,病人若拒絕醫療,會危及生命,導致死亡,而仍有的拒絕權。因事涉生死,因此引進ACP、AD與HCA等機制以貫徹特殊拒絕權的行使。